출입국/투자비자(D-7, D-8)

中国企业怎么设立韩国联络事务所及怎么申请派驻人员签证(D7)

이경록 2021. 7. 27. 15:27

东滩 华城 行政士事务所

韩万圣 行政士,公认中介师

010-7295-0582

今天具体了解一下中国企业在韩国设立联络事务所和派驻人员签证(D7)

签发程序。

联络事务所不同于分公司,

只能执行为总部的联络业务、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预备性、

辅助性的非营业活动,不能进行营业性活动。

因此,联络事务所除对职员的劳动所得税预扣义务和提交支付明细书义务外,

没有其他纳税义务。

设立联络事务所的申报分为两种,向企划财政部长官申报

和向指定交易外汇银行行长申报。

除了银行业以外,金融相关业务、证券业及保险业相关业务以及

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不允许的业务等特殊情况需要向企划财政部部长申报,

但其他一般的中国企业向进行交易的外汇银行行长申报设立联络事务所即可。

向外汇银行行长申报设立所需文件如下。

①外国企业设立国内联络事务所申报书

②中国企业总部名称、所在地及证照主营业务内容的文件

(总部的章程,法人登记簿副本,总部的营业执照)

③许可证或申报毕证等复印件(根据法令要求申报许可时)

④欲在国内经营业务的内容和范围相关的明细书(事业计划书等)

⑤委任状、董事会会议记录、联络事务所代表任命状

⑥总部代表的护照复印件,韩国联络事务所代表的护照复印件

⑦联络事务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②③⑤⑥文件必须有公证和apstille。

 

完成设立申报后,如开设联络事务所,

应在20日内向管辖税务所申报设立联络事务所的事实,

并获得固有编号(与营业执照号一样用于预扣、税单、支付明细等)。

向管辖税务所提交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申请书、租赁合同复印件、

外国企业国内联络事务所设立申报书复印件等。

以下是派驻人员签证(D7)的签发程序。

在韩国设立联络事务所后,为获得派驻人员签证(D7)的文件如下。

①派遣职员的护照,照片

②委任状

③邀请理由书

④证明必需人力的文件(履历书,经历证明书)

⑤在职证明书

⑥派遣证书

⑦设立联络事务所的许可证

⑧联络事务所正常运营的证明文件(纳税实绩、运营资金引进实绩等)

设立联络事务所和申请

派驻人员签证(D7)

委托可以同时进行的

韩国专业行政士,节约时间和费用。

韩万圣 行政士

82-10-7295-0582

mostmice@naver.com

中国企业为了在韩国设立联络事务所,委托韩国行政士代理设立申报时,D7签证的签发由以下两种情况进行。

第一,在中国的联络事务所代表的派驻人员签证(D7)申请,应该按什么程序进行呢?

①设立联络事务所委托韩国行政士的委任状,

必须由目前在中国工作的韩国联络事务所代表签名。

②韩国行政士在代理联络事务所代表的签证签发认证书申请时,

同样需要代表在委任状上签名。

③对联络事务所代表的签证申报时,邀请人、被邀请人都会成为代表。

第二,代表没有入境韩国的情况下,如果派遣其他职员到韩国联络事务所,

应该按什么程序进行呢?

①韩国行政士代理对其他职员的签证签发认证书申请时,

委任状上必须由登记的韩国联络事务所代表签名。

②邀请书的邀请人由代表人签名,被邀请人由其他派遣职员签名,

原件寄到韩国。

如上所述,

设立韩国联络事务所和代表及其他派遣职员的D7签证

申请同时进行,

因此请务必委托韩国专业行政士进行全程申请。